积极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有效形式
2024-08-12 10:00:00    来源:本刊评论员 齐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实现这一要求,前不久《经济日报》刊登的《广东韶关探索“强镇富村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文,笔者认为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参考。
  案例照登
  2023年,韶关全域推开“强镇富村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运营、积极盘活镇村资源资产,促进镇村和群众增收致富。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全市105家镇级强镇富村公司新增营业额7.37亿元,带动120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10万元,平均收入达40.22万元。
  为什么要成立“强镇富村公司”?“韶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家智库专家委员杨树臣认为,“土地等资源资产普遍‘小而散’,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凸显、经营生产人才缺乏,很多村集体没有经济来源。”
  2023年,广东掀起“百千万工程”热潮,韶关开始从“题面”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聚焦经济最薄弱的乡村,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破题。据介绍,强镇富村公司以镇村集体为主要股东,采用“经济联合总社+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镇属企业+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3种模式,由镇村集体共同注资成立。
  在初创期,原有村集体资源资产低效利用,不少处于“沉睡”状态,同时公司开拓市场、培育产业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对此,韶关全面梳理镇村两级可利用资源资产清单,通过制订市域区块分类种植规划、高附加值农业潜力空间分布图、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合作推介表等措施,让公司明确“有什么、干什么、怎么干”。
  “公司大力开展土地流转,推动‘种植大户+村集体+农户’模式,撂荒耕地由种植大户托管经营,采取‘村集体经济增收+群众效益分红’的方式,将三方利益绑在一起,解决‘无人种地’和‘谁来种地’的问题。”白土镇副镇长许伟恩说。
  用公司这个平台做“乘法”,整合资源的成效明显。2023年以来,全市强镇富村公司经营农村土地流转业务3281.52万元、盘活宅基地等闲置资源资产1004.97万元、物业出租1445.11万元;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治面积8994.63亩。“我们盘活闲置资产,以土地入股的模式统一流转到公司,开展光伏项目。除了村集体股东分红,村民还可享受土地租金分红。”侯陂村党总支书记邓小龙说。
  强镇富村公司流转土地建成厂房的富辰美妆制品有限公司内,车间里忙而有序地进行生产作业。“我现在月薪4500元,公司日常包两顿伙食,加上可以就近照顾家庭,相较过去在外地打工,我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多了。”负责管理生产的村民张素婷在2022年入职后成为该公司的人事主管。
  “公司和各村是命运共同体。我们将抱团取暖,和其他乡镇打通产销链条、实现降本增效。”韶关市农业农村局驻马市镇帮镇扶村队队长黄健说,“我们还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店小二’‘服务员’,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引进更多优质项目。”
  案例评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不仅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而且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了进一步的强调,明确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这不仅充分说明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而且也进一步确定了继续强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内容和具体举措。由此可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决定》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特别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提了出来,更加凸显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其实,中央一贯重视发展集体经济。2021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也曾经提出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更是对“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所有这些,都凸显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极端重要性。
  为什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此重要?这是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保障。首先,它是农村经济特别是产业发展和振兴的主体成分。必须抓住农村集体经济这个“牛鼻子”和主要组成部分,整个农村经济才能得到健康协调发展,产业振兴也才能得以实现。其次,它是其他诸方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不论是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还是组织振兴,都离不开经济基础和资金投入,而只有有了强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才能为此提供重要的经济保障。其三,它是实现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的现实可靠的重要途径。说到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实现共同富裕,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也必须依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决定》和中央的一贯要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且积极探索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途径和有效形式。
  那么,如何贯彻落实《决定》以及中央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上述要求,努力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途径和有效形式?广东省韶关市用自己的实践作出了有说服力的回答。广东省韶关市地处粤北五岭山脉南麓,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为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他们因地制宜发展高附加值种养业、特色民宿产业,强镇富村公司、乡村振兴车间等多种经济运营形式,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从发展集体经济入手,从自身地理和产业发展特点出发,按照试点先行然后全域推开的技术路线,大力探索发展了“强镇富村公司”,其突出特点和主要做法是以镇村集体为主要股东,采用“经济联合总社+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镇属企业+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持股”等多种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运营、积极盘活镇村资源资产,促进镇村和群众增收致富,带动全市2023年120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10万元、平均达40万元。不仅使韶关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新增数量居全省第一,乡村振兴工作连续五年在省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而且成功创造形成了具有普遍推广借鉴意义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韶关模式”。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其中在积极探索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的过程中,如同“韶关模式”一样,创造出了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新鲜经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交流推广,使农村集体经济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乃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发挥其重要而应有的作用。
  (作者为: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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