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2023-04-19 15:24:00
来源: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 尚庆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立足奋进“第二个百年目标”新起点,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战略定位、新战略目标、新战略任务、新战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济南建设,必须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和战略部署,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
一、筑牢法治轨道之“魂”,开辟法治济南思想理论指引新境界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必须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思想理论指引的新境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号”走对方向、走对路子。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的第一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是我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保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让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有最可靠的“主心骨”、最大的政治底气、最鲜明的政治底色。二是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良法善治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三是必须牢牢把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从我国实际出发,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只有这条符合我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二、铺好法治轨道之“干”,驶入法治济南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轨道“施工图”的“四梁八柱”、骨干工程、重点项目,学深悟透做实“怎么干、干什么”,统筹法治政府“主体工程”、法治社会“基础工程”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骨干工程”,加快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体系,高水平服务保障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一是立足地方特色和问题导向,强化地方立法“三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立法项目要有地方特色,比如,济南市立足泉城特色,先后制定《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构建“山泉湖河城”制度保护体系,在立法项目上就突出了“泉城特色”。立法形式要有地方特色,多采用“小快灵”形式,多一些“小切口”,少一些“大而全”,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好学好记,简便易行,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知法用法的良好风尚。立法内容要有地方特色,在吃透上级精神、遵循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从地方实际出发,对地方特色制度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不要再照抄照搬一遍上位法“条文”。立法实效要有地方特色,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地方突出问题,而不是“为立法而立法”、“立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法”。二是突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也是其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积极回应中国式现代化战略要求,服务保障和自觉融入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发展大局,在法治济南建设中率先突破。建设目标要率先突破,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率先突破,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和项目,推动建设全国一流法治政府。法治营商环境要率先突破,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做什么,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进程,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柔性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行政执法水平要率先突破,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质、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基准、责任制等制度,严格实行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工作规则、裁判工作规则、联动工作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具有泉城辨识度的五大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探索实行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功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守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向深化改革要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健全执法司法质效评价体系,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向规范运行要公信力,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向制约监督要公信力,突出党的监督,强化上级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对司法活动强有力的制约监督体制机制。向司法服务要公信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优化诉讼服务,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涉企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民生保障,探索构建多方联动、多方救助体系。向破解执行难要公信力,开展民生行业救济、重点纠纷化解、企业品牌保护、信用能力修复四项专项执行活动,探索建立“预罚款、预拘留、预纳入失信、预追究拒执罪”执行四预机制,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四是抬升法治济南建设基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关键不在于让普通民众了解多少法律条文,而在于培育法治精神、法治风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黄河文化、齐鲁文化、泉水文化等相结合,打造黄河百里法治风貌带、“山泉湖河城”法治宣传基地等特色普法阵地,在建设泉城“曲山艺海”大码头中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培育法治风尚。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司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领法治风尚。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等战略部署,构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健康乡村、诚信乡村一体建设新布局,打造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济南样板”,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式“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有效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风尚。
三、贯通法治轨道之“脉”,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一新的战略部署作为一条鲜明主线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报告除了在第七章专门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外,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国防、外交、从严治党等领域,对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出战略部署。在新征程上,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法治化。打造区域化高端法治集聚区,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自贸区济南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站、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境外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等平台建设,探索服务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赋强公证工作新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权益和外商投资权益,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推进发展全过程民主法治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用好济南“商量”平台,将依法商量贯彻到“为民商量、务实商量、开放商量”全过程,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教育医疗、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问题依法“商量”解决。三是推进文化软实力建设法治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济南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推动《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到文明城市创建生动实践中,让文明创建常态化、法治化。推进文化济南建设法治化,依法保障泉城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促进城市文化品位和软实力的稳步提升。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打造全媒体普法、“智慧+普法”、普法公园(街区)、以案说法、法治人物等法治品牌,推动手机推法、网上有法、电视看法、出门见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内心信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风气,绽放泉城守法诚信、宜居宜业的文化魅力。四是推进人民生活品质保障法治化。围绕更好满足泉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实施民法典,依法解决好泉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进共同富裕,让泉城人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安全、人居环境等方面更满意、更顺心,提高泉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推进绿色发展法治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济南特色的“1+3+N”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体系,开展泉城环保利剑行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六是推进平安济南建设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针对平安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平安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深化“网格+法治”服务管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风险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七是推进从严治党法治化。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完备的国家法律体系衔接协调、一体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托和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严格落实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标本兼治深化反腐败工作。
四、保障法治轨道之“略”,带动黄河流域法治协同迈出实质性步伐
济南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篇”,必须在黄河战略一体化法治保障中蹚出路子、当好引领、作出示范,推动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一体化法治协作,在法治轨道上坚决保障和深化落实这一重大国家战略。一是推动立法协同。在省级人大的统筹协调下,在沿黄河省会(首府)城市、山东省沿黄河9市,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等方面加强协作,以地方协同立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执法协调。推动完善和落实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案件移送与案件线索提供、异地交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等多种协调协助机制,明确执法主体职责、统一执法标准,加大行政执法协同配合力度,协调各方利益,减少执法冲突,全面提高区域内执法效能。对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加强司法协作。打造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流域内省会(首府)地方法院之间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推动流域内省会(首府)异地法院之间在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法律文书送达等有关事项的司法协作,推进省会经济圈(济南都市圈)司法协作,推动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协作。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律师协会协作协议,建立律师服务业发展协作机制,实行法律服务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具有“创新、包容、自强”黄河文化特色的法律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律师业在兼收并蓄、合作合并中发展壮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在涉外公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跨区域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协作。打造黄河流域区域仲裁中心、区域商事调解中心,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法律服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五是创新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批服务联盟牵头作用,推动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对企业设立登记等商事登记高频业务事项互通互办,促进黄河流域各省市经济协同发展。六是推动黄河流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发挥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牵头作用,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实现信用积分和信用报告互认,搭建包容、促进、发展的合作平台,促进黄河流域各城市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品牌共铸。
五、夯实法治轨道之“基”,全面标注基层法治建设“年度标杆”新高度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全面”。必须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从镇(街道)、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单位等基层单位入手,以全方位基层法治创建为抓手,全面系统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基层法治保障水平。一是全方位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全面推进法治轨道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践行“三个走在前”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开展年度法治济南建设示范镇(街道)、示范机关、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社区(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树立一批多层次多领域法治济南建设“年度标杆”,引领和带动法治济南建设“走在前、开新局”,在全省打造全方位基层法治创建“济南品牌”。二是全方位建立基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全面确立法治轨道基础建设标准。围绕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系统、全面、分类落实《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分别建立济南市法治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6类指标体系,形成济南市“1+6”基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法治轨道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让基层各行各业明确新时代法治建设“干什么、怎么干”。三是全方位建立基层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全面监测法治轨道基础建设水平。按照《济南市落实〈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动态监测指标、群众评价指标”等4个方面指标,推动指标化、动态化监测泉城“法治气象”。在实施法治建设“1+5”考核体系,与时俱进调整《济南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1个“办法”和5类“实施细则”,实施差异化、体系化、科学化法治考核,使法治轨道建设“指挥棒”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四是全方位评选基层法治建设“标兵”,全面树立法治轨道基础建设“标杆”。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践行“三个走在前”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每年树立济南市法治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示范标杆”,形成样板效应,引领带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济南,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对标跟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打牢基础。
六、赋予法治轨道之“能”,打造数字法治建设引领城市。
数字法治建设是“数字济南”重大专项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数字法治济南面临重要发展机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会,必须顺应大势、融入大局、抢抓机遇,以数字赋能法治济南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建设重大专项体系建设,打造数字法治建设引领城市,提升强省建设法治轨道的数字化、现代化水平。一是“一盘棋”布局。坚持融入和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纳入和对接数字济南建设总布局,统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重大专项体系建设。在数字济南建设“1+4+N”工作体系框架下,推进数字立法、数字执法、数字审批、数字司法和数字法务等子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子体系与数字机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四大骨干体系”的融合,与数字纪检、数字组工、数字统战等相关重大专项体系建设的融合,推进统筹依法治市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点领域数字化、智慧化,架起数字法治济南的“四梁八柱”。二是一脑统管。国务院部署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对接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数据。山东省提出加快推动“城市大脑”建设提升,推动全面建成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市级“城市大脑”。要充分利用国家平台现有资源和能力,结合山东省对市级“城市大脑”的统一部署,推动数字法治济南建设融入市级“城市大脑”,对接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通系统壁垒,打造全过程、全链条、能落地的场景应用,推进法治数据资源“一脑统管”。三是一体推进。按照数字济南“1+4+N”总体部署,充分依托国家省市级平台、系统,推动数字法治专项与数字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将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一站式”多元矛调平台、跨部门办案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四个平台”,与数字立法、智慧执法、智慧审批、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法务等平台一体推进。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当的,必须大力推行“数字执法”、“智慧执法”,尤其是推进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监管和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审批新模式,创新推出“24小时全天候系统自动受理”,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推行市场“智慧监管”,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打造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险要素的全面感知、动态监控、科学预测和精细监管。将数字法治建设与数字社会建设一体推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推进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智慧社区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应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四是一“线”督办。推动数字法治平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充分利用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及时反馈市民和企业法治需求、法治建议,督促有关单位(部门)高质高效解决市民和企业急难愁盼的法治问题,加强对市民和企业法治难题、法治需求和法治建议的数据分析处理,形成反映法治济南建设实际的“问题报告”,“对症下药”提升法治济南建设水平,将12345热线平台打造成为具有泉城特色的数字法治“总客服”。
(作者为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