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营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2023-12-15 09:00:00    来源:中共襄城区委书记 周俊明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民营建筑企业在建筑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推动其发展壮大不仅有利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也对稳增长、稳就业、稳投资具有重要意义。最近,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主要领导围绕如何做大做强民营建筑企业这一课题,深入企业、建筑工地进行调研,并与襄城广大民营建筑企业家进行了广泛座谈交流,对民营建筑企业如何做大做强有了新的更深认识。
  一、民营建筑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建筑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草根”到“主力军”,已成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襄城区为例,截至去年,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517家,占全区建筑企业的比例达98%,在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成为财税增收的硬支撑。2020年以来,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纳税占全区税收的比重稳定在20%以上。比如,2022年,襄城区税收地方留存收入12.06亿元,其中民营建筑企业纳税3.05亿元,占比达25.3%。
  二是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2018年至今,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年均在册员工达1.23万人,带动就业11.6万人次。民营建筑企业逐渐成为农民在家门口稳定就业的重要渠道,有效助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三是成为城乡建设的生力军。民营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承接了房产住宅、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各领域项目。2018年至今,襄城区累计在建项目336个,其中,民营建筑企业累计承建163个,为推进城乡现代化建设贡献了巨大力量。
  四是成为回馈社会的急先锋。三年疫情期间,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广大企业家心系家园、无私奉献,慷慨解囊见真情,书写了襄城大爱,累计捐款达200余万元。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身疫情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建设,彰显了民营建筑企业的硬核担当。
  二、民营建筑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及疫情影响,民营建筑企业面临不少困境,“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在民营建筑企业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主要表现为“七难”。
  一是项目中标难。从襄阳市来看,去年全市1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35.9亿元,本地企业中标52.7亿元,仅占比22.3%,中标企业集中在少数本土央企国企单位,绝大部分民营建筑企业一无所获。从襄城区看,去年襄城区66个在建项目中,国企中标项目43个,占比65.2%;民营建筑企业中标23个,占比34.8%,呈现“国企强、民企弱”的态势。
  二是市场准入难。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各级财政资金异常紧张,发包方在发包项目时,更倾向选择综合实力雄厚的国企,政府投资项目更青睐政府平台公司。在某些大型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发包方故意将入围门槛提高,将民企挡在门外。据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北龙集团反映,在某次普通项目招标中,招标文件将获得鲁班奖的次数作为打分项,因央企国企基本都获得过鲁班奖,而襄阳市无民营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导致北龙集团与此项目失之交臂。
  三是权益维护难。行政执法和司法服务存在差别对待,在失信执法、欠薪惩处、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还不够合理。据襄城区民营建筑企业楚泰建设集团反映,其作为分包单位在2022年参建某房建住宅项目时,该公司已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但包工头将钱挪作他用,未按时付薪给农民工,农民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考虑到总包公司为央企,要求楚泰集团再次支付农民工工资平息矛盾,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
  四是转型发展难。襄城区517家民营建筑企业,拥有一级资质的企业仅有7家。企业普遍反映,目前生存已十分艰难,转型发展面临着要么翻身要么翻船的窘境,不愿也不敢转型发展。2020年以来,襄城区共有249家民营建筑企业未承接项目,包括拥有一级资质的湖北地金建设有限公司也因近几年未承接到有效项目,面临资质降级和企业生存风险。
  五是资金周转难。民营建筑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企业普遍反映银行信贷门槛高、设限多,手续繁琐、费用昂贵。项目中标后,发包方普遍要求企业垫资进场,企业还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垫资占工程造价的比重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砂石、水泥等原材料,企业大多要现金购买。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普遍,企业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比如,北龙集团反映其目前应收账款高达6.5亿元,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影响。
  六是企业办事难。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精辟概括新时代的政商关系,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但实践中,有少数部门怕“说不清、难洗清”,担心同民企打交道多了、替民企服务多了,有瓜田李下之嫌;还有的部门办事“打太极”“踢皮球”,企业普遍反映,现在企业办事还是难。
  七是税收留住难。从襄阳市和宜昌市对比来看,2021年宜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本土企业中标41.42亿元,占比68.28%,税收主要留存在宜昌本地;2022年襄阳市1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外地企业中标183.23亿元,占比77.7%,税收绝大多数上交到外地总部,襄阳市本地很少留存,税收流失严重。
  三、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是经济下行,市场萎缩陷困境。三年疫情导致全球经济下行,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在建工程工期延误造成生产成本增加,给民营建筑企业带来较大冲击。同时,国家延续“房住不炒”总基调,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机制,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趋严趋紧,房地产企业持续去杠杆控风险,投资增速下降,开发积极性不高,导致建筑企业承揽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建筑业产值增速已从10年前16.2%下降到2022年的6.5%。有的企业因为房地产行业下行、欠债太多被“拖死”,南通六建的破产就是房建市场下滑导致企业破产的一个缩影。
  二是面对国企,行业竞争显弱势。目前,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国有建筑企业凭借“国家队”天然优势抢占了高端市场,同时部分国企多元化发展,从“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和“高大新尖特”的业务战略逐步扩展至中低端业务,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强,对民营建筑企业形成碾压态势。
  三是环境不优,企业利益难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反映在环保管控、劳动监察执法、司法诉讼服务、按合同履约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劳动监察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不够合理,处理农民工欠薪纠纷时以维稳为主要目的,存在对民企和国企区别对待,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司法机关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在诉讼中动辄对企业采取冻结账户、划转资金等强制措施,给企业造成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方政府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不够强,违约、不兑现承诺和新官不理旧事的现象均有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和国企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现象较为普遍。
  四是厚此薄彼,政策执行有偏差。目前,国有建筑企业与民营建筑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存在政策差异,在招投标、投融资等方面,民营建筑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政府对于一些建筑国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财政上给予扶持,但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建筑企业在政策上扶持不够,进一步制约了民企的发展,压缩了民企的生存空间。
  五是实力偏弱,转型升级遇瓶颈。一些民营建筑企业缺乏主动转型意识,发展模式仍处在“传统时代”,对产业发展新“风口”认识把握不足,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面临出局的风险。加之民营建筑企业受资质等级提升慢、融资难成本高、高质量人才少、技术创新能力弱、等因素影响,进一步制约企业转型步伐,导致生产经营越发困难。
  四、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给企业吃下定心丸。坚定不移把“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落到实处,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用法治为企业“撑腰”、用政策为企业“护航”,让企业公平竞争、安心经营。一是尽快修订法律法规。当前住建部正在开展《建筑法》修订的调研,建议地方住建部门积极向上呼吁,对《建筑法》的适用范围、建筑市场秩序、建筑节能等方面进行完善和补充,将涉及土木工程施工领域的建设活动都纳入《建筑法》管辖范围,从立法上扫清民营建筑企业发展障碍。二是尽快出台支持政策。省市应细化、实化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切实把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尽快清理不合理文件。废除各地区、各部门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二)强化服务保障,做企业贴心店小二。一是深化政企互动。组建环保、住建、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建筑业服务专班,主动听企业家讲心里话,为企业雪中送炭。推广浙江设立“省外建筑业服务联络点”模式,为建筑企业“走出去”架起跨省沟通桥梁。二是开展评优表彰。表彰民营建筑优秀企业和对建筑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旗帜鲜明支持其发展壮大。三是打破市场壁垒。针对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拓宽资金渠道,帮企业解决老大难。一是鼓励“抱团”发展。鼓励国企与民营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招标,共同参与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给民企发展创造更多机会。二是探索项目奖励。以项目奖励替代资金奖励,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用于鼓励民营建筑企业与国企组建联合体共同发展,此类联合体产生的业绩可作为联合体各方有效业绩予以认定。三是加强金融服务。建立建筑业和银行业联合会商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适度放宽贷款门槛,开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为抵押,以应收账款、股票、商标权、专利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
  (四)开展专项行动,为企业清除拦路虎。一是开展建筑业领域反腐维权行动。坚决打击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保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二是规范行业执法。坚决纠正在招投标、欠薪惩处等方面对民营建筑企业的“歧视性”做法,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不尽规范或轻微违规行为,变“处罚式”监管为“帮扶式”指导。三是开展工程款清欠专项行动。开展恶意拖欠民营建筑企业账款整治行动,对政府拖欠账款的行为,建立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将政府单方面不履约的行为列入政府信用指标中,作为地方政府重要考核指标,让企业有处说理,促进政府履约付款。
  (五)加强激励引导,助企业步入快车道。一是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资质等方式,向工程总承包方向发展,奔向高端市场;将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省市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录,为企业拓展业务牵线搭桥;扶持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配套专家”。二是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在巩固传统产业平台的同时,积极向物业管理、建材生产经营等领域渗透,实现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建筑行业人才引进与培养,为建筑业高端人才在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激励。加大政企合作力度,搭建培训平台,组织民营建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线上、线下短期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助推民营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为中共襄城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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